执法工作计划范文集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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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计划 篇1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行政执法监察上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门难进、手难下,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运
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执法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强大声势,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开拓执法检查范围,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责任心,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采取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等方式,运用法律武器和执法手段,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处罚,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能力。,县安监局将把精干得力人员和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执法当中去,保证执法监察经费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和自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2 -
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相关文件,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分批次参加行业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二)深化高危行业
执法,拓展监察领域。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巩固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水利、电力、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积极拓展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范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察责任。,执法工作的力度和强度要有明显增强,执法能力要有明显提高,执法次数、工作量、查办的案件、执法人数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月”、春节和国庆等重点时段要进行集中执法,对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执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执法工作日和执法任务安排
(一)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根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全年执法工作日不少于100天/人。
(二)县安监局在册干总数为19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局《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县安监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为19×60%=11人,全年执法总时间为1100天,参照20xx年县安监局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事故查处、培训学习、执法监察和上级检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所用的工作时间,计划执法监察时间安排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100天;事故查处150天;培训学习100天;上级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150天;执法监察600天。
(三)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确定60家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近一两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进行针对性检查。在达到全履盖的基础上,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要至少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四次。
五、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三)对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九)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 ……此处隐藏8986个字……工作目标
1. 各级各类学校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意外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3. 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的传染病防控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
4.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由负责人带队的安全检查督查。
5.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震、消防等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开展住宿生晚间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一次;县教育局组织指导应急演练不少于一次。
6. 县教育局组织安全工作培训1—2次;各校组织教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少于2次。
7. 创建市级“平安校园”学校8所以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单位2所以上,市级禁毒示范校1所以上。鼓励各校参与市、县级其他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示范学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8. 力争政府扩大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为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齐专职保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加强对庐城、柯坦、金牛三镇校车运营的监管;3月31日前完成“过渡期”校车更换或强制淘汰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1.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校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
2.各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分工明确,管理机构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各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授课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人人知晓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校长要与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处室、班级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各校要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学校要有校领导带班,门卫、专职保安和教师值班巡查,外来人员入校登记、验证等安全保卫制度;防踩踏、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理化生实验、体育课、晚自习等教学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预防溺水、环境卫生、食堂管理、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重点场所安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形势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全、实用、有效,并及时修订。
4. 制订教职工安全法制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
(二)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1. 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3月份是“隐患集中排查月”,要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教室、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围墙、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强化消防安全、周边治安、文化环境等重点内容;突出安全工作责任和制度的落实。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警“五到位”的要求整治隐患,实行隐患治理闭合管理。学校自身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局,由县局整理汇总,提请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落实。
2. 开展日常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情况记录等安全检查工作台账,并于每月25日前向局体卫安全科上报“学校安全隐患一月一排查”月报表。
3.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县教育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包括社会接送车辆)安全为重点,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的打非治违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力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 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文化、卫生、城管等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园警务室和护学岗建设。
(三)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 校领导班子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安全专题会议,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实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实行教学时段封闭管理。门卫或专职保安值班、交接班记录保存完整,防御性器械和相关器具配备到位。
3. 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建立以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日为主体的安全巡查工作机制。
4. 要重视学生管制刀具的收缴和清理,外防侵害学生事件,内防学生之间暴力行为的发生。
5. 各校要切实抓好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准确掌握校内外住宿生的有关信息,建立校内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台账,特别是对经学校批准的在外租房住宿生,学校要与家长、学生、房东签订安全承诺协议,并报当地派出所备案。
6. 建立学生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做好学生日常缺勤管理,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第一时间通知或联系家长。因病缺勤要追查病因,疑似传染病的要立即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部门。
(四)加强学校安全专项管理
1. 交通安全管理:校园主要出入口要设置禁鸣、限速提示标志,校内划定停车场地,校内车辆停放、行驶有序,不影响教学、不妨碍通行、不构成隐患。各校要经常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教育,教育师生文明行走、骑车、乘车。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举办校车管理人、驾驶人培训班,与拥有校车的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强对过渡期校车的管理,20xx年3月31日前所有过渡期校车必须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或强制淘汰。严格审批更换或新增国标校车,凡需新增或更换国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报经所在地中心学校批准后方可购买。
2. 消防安全管理: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杜绝用电用火隐患,校内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全天候畅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警示标语醒目,设置合理,适时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3. 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和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学生发生中毒事故;食堂餐饮许可证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饭菜留样方法正确、品种齐全,食品采购渠道合法、坚持索证索票,仓库管理、餐厨具消毒、防鼠防蝇措施到位。
4. 预防拥挤踩踏:在事故易发时段和部位,安排足够人员值守、巡查、疏导;在事故易发部位,张贴警示标语,楼梯设置靠右上下的提示标线或图案;教学楼、学生宿舍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通道、楼梯间紧急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疏散示意图醒目、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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